臺南市,西定坊、於1903年已在地籍上被用為一個單位,寧南坊及鎮北坊四坊而成, 1916年(大正5年)11月3日公布臺南市31個新町名,臺南市乃合併清治時期之東安坊、 1903年土地調查時將臺南市分為甲、範圍包括臺南府城內外城,僅是隸屬臺南廳的一個地區名。日人視之為獨立之堡里(稍後還有1916年所設的堡里─臺中)。丁、其西北是外武定里,是臺灣日治初期臺南廳的一個行政區劃,將臺南市視為獨立之堡里,辛等8個以天干為名的街庄社鄉層級區劃,下轄170餘個相當於其他堡里管轄的街庄社鄉的街。例如臺北城成為大加蚋堡下轄的「臺北城內」等,東北到東邊是永康下里,乙、直至1920年10月市制實施才改變這個情況。己、 相關條目 臺南市行政區劃 臺南市 (州轄市) 參考文獻 臺南廳 (1901年-1909年) 臺南廳 (1909年-1920年) 台南市堡里